华欣路6号科研培训学员集体宿舍楼首层东2号铺面承租方王道安,经多次发放催缴通知书要求限期缴纳房租和水电欠款,王道安均未履行合同约定,并于2024年8月6日提交了退租及解除租赁合同申请。现考虑其经营状况,同意在其缴清房租和水电的前提下,与其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,根据合同约定王道安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且不能抵扣租金。
根据《农业农村部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出租、出借管理暂行办法》(农办财〔2018〕81号)、《农业农村部部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(农计财发〔2021〕51号)等国有资产管理及房屋租赁合同书—(湛江站)房租赁合同字2021-14号有关规定,我单位认定承租方王道安为单方违约,收回华欣路6号科研培训学员集体宿舍楼首层东2号铺面重新公开招租,王道安必须于2024年8月18日之前清场并交还铺面钥匙。如其拒绝缴清欠款,我单位将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追缴王道安欠缴的房租、水电、违约金及滞纳金,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。
特此公告
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湛江实验站
2024年8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