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0月19日,潘志永与我单位签订了《华欣路6号(原解放西路18号)4幢首层东1铺面房屋租赁合同》(湛江站房租赁合同字2023-7号),租赁期限自2023年10月19日起至2028年10月18日止(即5年)。潘志永因经营问题向我单位递交了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申请,并提出我站补偿其装修损失及退还履约保证金诉求。对该租户提出的我站补偿其装修损失诉求不予支持,考虑到该租户经营情况,同意提前终止租赁合同(湛江站房租赁合同字2023-7号),已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并抵扣租金。湛江实验站对湛江市霞山区华欣路6号(原解放西路18号)4幢首层东1铺面重新公开招租。
特此公示。
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湛江实验站
2024年3月6日